一、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
1、单独计税
依据
《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
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[2018]164号)规则
第一条第一款规则
,在2021年12月31日前,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,依照
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(和上述第三条的附表分歧
),肯定
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,单独计算征税
。计算公式为:
应征税
额=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2、并入综合所得
居民个人取得
全年一次性奖金,也能够
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征税
。
自2022年1月1日起,居民个人取得
全年一次性奖金,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交纳
个人所得税。
粗浅
地说在2019年1月1日-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
的全年一次性奖金,选择按“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”计算应征税
额的,计算结果与2018年第四季度基本
相同,略有不同的是无论当月工资薪金多少,均直接“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”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征税
额。自2022年1月1日起,全年一次性奖金需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交纳
个人所得税(不再除以12个月找税率和扣除率)。
二、年终奖与工资薪金怎样
统筹布置
在过渡期间:居民个人取得
全年一次性奖金,也能够
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征税
,也能够
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。
比较
“综合所得(不含年终奖)应征税
额 + 年终奖应征税
额”和“综合所得(含年终奖)应征税
额”的大小分状况
选择细致
计算方式:
(1)“综合所得(含年终奖)应征税
额” 小,取得
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;
(2)“综合所得(含年终奖)应征税
额” 大,取得
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;
(3)年终奖和工资薪金要做合适
布置
,关注两者适用税率的对比
,缴的税额不一样;
(4) 综合所得(含年终奖)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肯定
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小于零,肯定是取得
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。
三、案例阐明
1、2019年老王每个月工资平均
5000元,扣除的社保费用300元,专项附加扣除400元的继续教育,1000元的赡养
老人,2019年取得
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20000元,没有劳务报酬等其他收入(不思索
其它减免等特殊要素
)。
(1)、单独计税:
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÷12=1666.66元,适用税率为3%,应征税
额=20000×3%=600元,
全年综合所得部分
应征税
所得额=5000×12(工资薪金)-300×12(保险)-1400×12(专项附加扣除)-60000=-20400<0无需征税
。
全年总应征税
额=600元。
(2)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:
全年综合所得部分
应征税
所得额=5000×12(工资薪金)+20000(年终奖)-300×12(保险)-1400×12(专项附加扣除)-60000=-400元<0无需征税
全年应征税
额为0,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比单独计算省了600元。
2、2019年老王每个月工资平均
11000元,扣除的社保费用500元,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的住房租金,1000元的赡养
老人,2019年取得
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60000元,没有劳务报酬等其他收入(不思索
其它减免等特殊要素
)。
(1)、单独计算:
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÷12=5000元,适用税率为10%,应征税
额=60000×10%-210=5790元。
全年综合所得部分
应征税
所得额=11000×12(工资薪金)-500×12(保险)-2500×12(专项附加扣除)-60000=36000元,适用税率为3%
应征税
额=36000×3%=1080元,全年总应征税
=5790+1080=6870元。
(2)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:
全年综合所得部分
应征税
所得额=11000×12(工资薪金)+60000(年终奖)-500×12(保险)-2500×12(专项附加扣除)-60000=96000元。适用10%税率,
全年应征税
总额=96000×10%-2520=7080元,
单独计算比并入综合所得少了210元。